政策法规

绵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加强抗震救灾资金物资接收

 

使用和监管的通知

 

绵人口〔200823

各县市区人口计生局,各园区社发局,科学城计生委:

5·12”特大地震后,全国各地、社会各界和国家、省人口计生委为我市人口计生系统捐赠和调拨了部分救援物资和资金,市人口计生委所接收的救灾物资、资金等也将分配到县市区和园区,为切实加强救灾物资、资金的接收、使用和监管,充分发挥救灾资金、物资的使用效益,特作如下通知:

各县市区、园区要认真贯彻省、市关于加强救灾款物接收、使用、监管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实行各级各单位一把手负总责,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健全监管制度,确保救灾款物用于救灾,及时发放到基层和受灾群众,充分体现党和政府的亲切关怀以及社会各界对灾区人民的厚爱和支持。

一、成立领导小组市人口计生委成立抗震救灾物资、资金接收监管领导小组。由委副主任陈定全任组长,纪检组长赵永生任副组长,缪继先、赵纯武、苏勇、王评、胡文莉、李庆东为成员。陈定全同志全面负责救灾款物的接收、报批及分配等工作,赵永生同志负责对救灾款物分配使用的监管工作。各县市区、园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职责,落实专人管理,切实加强对救灾款物的接收、报批、分配和监管工作。

二、规范款物接收市、县、乡(镇)计生行政和技术服务机构都要健全救灾款物接收、发放的组织体系和管理制度,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报批和备案,并确定专人负责,专帐管理,安全保管,及时分配。接受捐赠单位或个人在领取救灾款物时,必须出具具备两人以上经办人签字的单位收据或个人签字的凭据,并如实登记,做到来去有帐,有据可查,确保计生部门接收救灾资金和物资及时到位和入户到人。

三、确保用于救灾各级人口计生部门所接收的救灾款物必须全部纳入监管范围。救灾款项必须用于与抗震救灾相关的支出,分配必须坚持公平公开,阳光分配,信息真实,定期向社会公布,重点用于灾后重建急需的项目和受灾群众的困难、抚慰补助。所接收的资金必须专帐管理,专款专用。接收的针对特定捐赠对象的救灾款项,要按捐赠人意愿,通过合法渠道及时拨付特定捐赠对象,并将转拨安排去向及数额情况及时报市人口计生委。

四、严格使用监管。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规范灾后重建物资的采购。既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又要加强监管,规范运作,堵塞漏洞。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的,要按照政府采购法等规定执行;使用捐赠等非财政性资金采购的,必须参照政府采购办法,按规定报批采购;因应急等特殊情况采取其它方式采购的,必须手续完备,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禁违纪违规行为发生。

五、加强监督检查。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充分履职,加强对本系统抗震救灾款物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决策部署和政策要求得到坚决落实,确保各项救灾款项和物资用于恢复重建、受灾群众。对违反救灾款物管理制度,失职渎职、疏于管理,致使救灾捐赠物资严重毁损浪费的,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对滞留滞拨、优亲厚友、随意分配救灾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对捐赠款物进行有偿调拨、变相出售、收取管理费、折价费、补偿金和贪污私分、虚报冒领、截留扣留、挤占挪用救灾款物等行为,要迅速查办,从重处理。

监督电话:2337808

值班电话:2337767

 

                00八年六月十日

 
Powered by 天极内容管理平台CMS4i